丽君路2号丽泽苑小区东侧临湖一楼(B)门面招租公示
我公司丽君路2号丽泽苑小区东侧临湖一楼(B)门面,面积约500平方米,因经营需要拟公开对外招租,现将招租内容公示如下:
一、租赁地址及范围:丽君路2号丽泽苑小区东侧临湖一楼(B)门面,面约500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及要求:除有严重污染和影响周围环境项目以外的其它合法经营项目。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不可超场地之外经营。
三、租赁期限:5年。免租赁装修期1个月。
四、每月租金:以人民币13400元/月起对外租赁;第二年开始每年月租金在前一年合作期间月租金的基础上按2%逐年递增。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均另行结算。
五、履约保证金:月租金*2+2000元。
六、本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有意向的,请与桂林两江四湖有限责任公司201室营销中心联系,并领取报名表,在15个工作日内将填好密封的报名表和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投入到我公司指定的密封箱内,公示期满后由营销中心汇同相关部门指定人员统一开启登记报名表。
联系电话:0773-2801557
报名表:
报名人(单位) | 第一年月租金报价 (尾数不小于100元) | 经营项目 | 报名人签字 及联系电话 |
注:将报名表和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同投入密封箱内。
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