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定不移保护桂林山水

近日,两江四湖公司在大会议室召开漓江生态保护相关条例法规培训。培训由公司党委宣传委员王志红同志主讲,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桂林漓江风景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分类保护要求,两江四湖作为核心景区,一直严格控制景区内开发利用强度,未有损害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工程。

对于公司目前正在开展的桂林漓江(两江四湖段)进行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子项目,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项目报批,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下达《关于桂林漓江(两江四湖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关于桂林漓江(两江四湖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下一步,两江四湖公司将以奋勇争先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为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奋力谱写桂林旅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