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两江四湖景区商铺及经营网点租赁租金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单位
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两江四湖景区商铺及经营网点租赁租金评估报告编制。
2、项目地点:桂林市秀峰区两江四湖
3、项目内容:将两江四湖景区范围内的商铺及经营网点对外公开租赁的租金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
2.具有专业的技术团队,有三名及以上具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评估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材料(复印需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简介(原件)
2.法人证明及委托书(原件)
3.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7.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合同)(复印件)
8.报价表(密封,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
注:评估费用报价表参照《关于重新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33号)中第五点“租赁类评估按照房价租金比(销售价/月租金)将租金换算成房价,房价租金比统一采用200倍”的标准为指导,请自行折让填报评估计费率,原则上不能高于行业指导标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审核其原件。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3.报名地点:桂林秀峰区丽君路2号丽泽苑小区 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01室 联系人:谢超,联系电话:0773-2801557。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采取最低报价评估费用法确认成交方,既满足服务需求的最低报价;如报价相同,则服务资质与信誉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
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